洞头网讯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018年度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保证考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防止和杜绝环境噪声扰民,近日,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告,即日起至6月18日对全区范围内环境噪声加强监督管理。
通告要求:
1、从事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山体开采(料场加工)施工、工业企业生产,以及各类汽车维修、机械加工、维修安装等在作业中产生噪声的单位(包括个体、私营企业),可能对周边学校、居民居住点等考生学习环境产生影响的,在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时段内一律停止夜间作业。
2、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禁止露天卡拉OK经营活动,露天饮食摊点必须合理安排经营时间,防止夜间噪声污染。
4、机关、学校、社区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禁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5、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禁止使用影响考生复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
6、6月7日至6月8日高考期间,洞头区第一中学考点周围全天时段停止建筑施工及室内装修等行为;6月16日至6月17日中考期间,海霞中学、实验中学、洞头二中三个考点周围的建筑工程一律停止建筑施工及室内装修等行为。
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洞头区环境保护局举报电话:12345(12369)
洞头区教育局举报电话:63482393
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举报电话:110
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举报电话:63383918
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6338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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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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