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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2018年05月28日 16:58:01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车(指在温从事工程运输的重中型自卸货车、散装水泥专用车、变型拖拉机等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通行秩序,有效减少工程车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本市籍工程车全面实行户籍化重点车辆监管制度,工程车一律落实驾驶人、车辆、企业交通安全捆绑责任,车辆交通违法记录由捆绑驾驶人接受处理。

  二、非本市籍工程车在本市营运的,要在本市落户并纳入户籍化重点车辆监管,在本市承担工程建设的承建单位自有车辆除外。

  三、工程车应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装置、放大号牌、防卷入安全护栏、视线盲区语音提示等安全装置。

  四、工程车涉嫌假牌假证、非法改装等情形的暂予扣车核查。

  五、对未纳入重点车辆监管、安全装置不齐全、“人、车、企”交通安全管理捆绑责任不落实及车辆安全状况差、交通违法记录多的工程车,逢车必查,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上限处罚。

  六、对管理中发生的妨碍公务行为,从重从严处理。

  七、本通告从2018年6月5日起实施。

  温州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7日

关键词:

编辑:曾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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