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洞头新闻   ->   社会万象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我奋斗我幸福】郑原子:当我的眼中只剩下世界的10%
2018年05月24日 15:40:29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10%和100%,一看就是差距很大的数字,但对坚守在国家税务工作一线的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尽管现在只剩下普通人10%的视力,但他却兢兢业业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他,就是浙江国税系统首届“最美国税人”、入选2018年“温州好人”的郑原子,我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的一名普通职工。

  洞头网讯(记者 林莹莹 潘道阳)10%和100%,一看就是差距很大的数字,但对坚守在国家税务工作一线的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尽管现在只剩下普通人10%的视力,但他却兢兢业业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他,就是浙江国税系统首届“最美国税人”、入选2018年“温州好人”的郑原子,我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的一名普通职工。

  从高中毕业顺利通过考试走上税务系统的工作岗位,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了,三十多年来,从什么政策都不懂的毛头小伙子,成长到现在的业务骨干能手,离不开他那股钻研业务的劲头。入职前两年,他每天挑灯夜读,每次遇到问题,都要认真做好标记,第二天上班马上去问局里的老同志。两年里,研究过的法规文件就超过了2000个,合计阅读文件字数逾百万字。只要是涉及到工作的,无论是税收政策、办税指南还是企业财会制度、经营管理知识,只要与涉税业务相关,他都看过。

  就在他的事业逐步走上正轨的时候,因长期用眼过度,郑原子被检查出患上了青光眼。从那时起,他右眼里的世界变得模糊不堪,左眼也只能看到一点点微弱的光。医生建议他要减轻工作强度,让眼睛好好休息。但郑原子心里想的是:局里的人手不足,他所在的法规科更是人手紧缺,自己要对接市局5个处室的工作,除了每天照常要看的各种政策变动外,每个月还有超过50张报表要报送,在征期时,每日还要审核超过200户企业资料。如果他休息了,这些工作怎么办?

  每当想着这些问题,郑原子最终没有向单位提出调整岗位的要求。而他对工作的坚持,几乎到了偏执的境地:为了用视力稍好一些的右眼工作,他把电脑屏幕,调成最大尺寸的分辨率,文档字体调成二号字;专门买了一盏护眼灯放在办公桌上,配合着右手边抽屉里的放大镜一起使用;工作的时候,要用右脸对着屏幕或者文件。但尽管这样,他还是有一些需要同事搭把手的地方。比如:给纳税人培训讲课时,他会在同事牵引下走上讲台;走访纳税人时,他的手总是要搭在同事的肩上;给报表文件签字时,同事会习惯帮他指明签名处。给纳税人培训讲课时,他会在同事牵引下走上讲台;走访纳税人时,他的手总是要搭在同事的肩上;给报表文件签字时,同事会习惯帮他指明签名处。

  直到现在,他眼里所能看到的世界,仅相当于常人的10%左右,而他仍然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的为纳税人宣传政策法规知识。他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让身边的同事,尤其是许多新入职的年轻人佩服不已,亲切的喊他“原子叔叔”。

  “原子叔叔在政策法规科待了二十多年,业务能力很强,工作勤勤恳恳,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热心且有责任心,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后,他总会细心地为我们解答。”同事赵东浩说道。

  由于视线模糊,许多正常人足以应付的情况,对郑原子来说,却存在着不小的风险。那是2014年的夏天,郑原子正负责洞头某企业税收风险审计的主审工作。该企业在洞头一个偏远的海岛上,交通极不方便,每天往返洞头本岛的轮渡仅有两班。一次,正遇台风来临前期,风大浪高,原子为了赶工作进度,还是义无反顾带领工作小组前往企业。返程时,由于雨天路滑,原子在登船时不小心一脚踩空。如果不是有同事及时拉住他,原子可能已经堕入水中,波涛汹涌的海面,模糊不堪的世界,所有人都不敢再想下去,那是10%的视线范围无法承受的危险。可是他自己却笑笑没当一回事,仍继续带领大家深入调查取证。最终他们出色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并确定税收风险问题,督促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近一千万元。

  对于纳税人在申报和其他涉税事项中遇到的困难,只要接到电话,郑原子就经常上门进行现场辅导,实现零距离服务。因此,他的手机也是常年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无论晚上休息时间或双休日,只要有纳税人打电话咨询,他会当即解答各种涉税疑难。

  “在剩下的几年里,我要再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做好国家公务员应该做到的事情。”郑原子告诉记者。

  【编后语】“为纳税人服务永无止境”,是郑原子的职业追求,在工作岗位上,他30多年如一日,直到现在视力仅有常人10%的情况下,却让我们看到了一种被放大了十倍百倍的力量,那是他对业务的100%钻研,是对工作的100%担当。他以自己的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一名基层税务工作者的华美乐章。

关键词:

编辑:陈莉莉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