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五一”期间洞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于“五一”小长假期间,对本辖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2018年4月29日至5月1日。
二、限制通行内容:
(一)进入洞头车辆达到饱和数量或灵昆至洞头沿线道路发生大规模交通堵塞情况时,对洞头入城车辆实施临时通行管制,禁止车辆进入洞头。
(二)330国道洞头段、五岛接线公路、环岛公路、霞光大道及洞头峡大桥、通景公路等路段适时实施临时限制通行。
(三)途经城区前往大沙岙、仙叠岩、半屏山景区的车辆一律沿城南路通行,沿育才路→育才东路→海滨路(惠民村方向)进入环岛公路线路禁止通行。
(四)每日8:00至21:00,330国道洞头段、灵霓老海堤、五岛接线公路、环岛公路、通景公路等路段,对大型货车、工程车、低速货车等车辆实施通行管制,禁止通行。
(五)大门镇区域内交通管制由大门镇政府自行决定发布。
请相关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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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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