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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海上花园”建设15周年洞头最具影响力
事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03月29日 17:15:00来源:
核心提示: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属各单位:

  “海上花园”建设15年以来,历届区委区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奋勇拼搏,洞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海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充分展示海上花园建设成果,记录发展中振奋人心的历史性事件,决定开展“海上花园”建设15周年洞头最具影响力事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内容 所推荐的事件应是“海上花园”建设15年以来洞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民生等各方面的关键性时刻和值得纪念的历史性事件(不限于本系统、本单位),能够展现海岛人民改革创新、奋发进取、勇于拼搏的精神风貌和时代丰采,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推荐步骤和评选办法

  (一)宣传发动及推荐申报(3月28日—4月5日) 1.各街道乡镇、区直各单位根据评选活动的要求,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精心推荐,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向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2件以上候选事件。

  2.社会公众可直接向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推荐表可在洞头新闻网(www.dtxw.cn)下载。

  各单位务必请于4月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到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人:叶秋帆、郭铁军,联系电话:56728021,电子邮箱:236680409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步评审阶段(4月6日—4月10日)

  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参评条件要求,进行初评审核,确定候选事件30件。

  (三)风采展示及群众投票阶段(4月11日-4月25日)

  1.事件公示。由洞头新闻报纸及网站、洞头发布等刊登、发布候选事件简介。

  2.群众投票。在洞头有关媒体公众号上搭建投票平台,由社会公众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四)终审评定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根据网络投票情况进行筛选,并经评审委员会予以审定。评选结果在全区“海上花园”建设总结推进大会上公布。

  三、相关要求

  1.组织领导。设立“海上花园”建设15周年洞头最具影响力事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史志办、区传媒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同时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事件进行综合评定。

  2.积极参与。各街道乡镇、区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此次评选活动,明确专人组织实施,按要求推荐上报,动员干部群众、辖区居民踊跃投票。候选事件推荐应坚持实事求是,能反映时代特点,体现地方特色,要有准确的时间和内容。

  3.强化宣传。区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策划,分阶段进行报道。各街道乡镇以及区直各单位也要通过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和方式进行宣传,营造氛围。

  附件:“海上花园”建设15周年洞头最具影响力事件评选推荐表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关键词:

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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