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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民政执法大队驾驶员的公告
2018年03月15日 10:30:15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为有效解决我区民政执法大队驾驶员不足的问题,根据民政执法实际,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民政执法大队驾驶员(劳务派遣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4、洞头户籍;

  5、取得准驾车型为C1以上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6号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局312室。

  (四)联系方式:0577-63481667

  (五)报名要求:

  (1)填写《洞头区民政执法大队驾驶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2张。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按通知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聘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八、待遇及有关规定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员工工资薪酬规定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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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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