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海伦、吕爱能、郭亭月的清偿资金目前已处置到位,现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对以上3人的清偿资金(蔡海伦40万元、吕爱能87万元、郭亭月10万元)进行分配,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1月18日至1月24日)。
公示期满,受偿金将直接打卡发放,债权人无须统一办理登记手续。如原银行卡号有变更或未登记的,请自行到老职高二号楼一楼财务室办理变更或登记手续。
被投诉的债权人,其受偿金将予以暂扣,具体暂扣事项可向区处置办1号楼306室咨询。
温州市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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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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