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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第一批文化洞头项目的通知
2018年01月12日 17:07:11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全面推进文化洞头建设,根据《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洞头建设的意见》(洞委发〔2008〕47号)、《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4〕6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文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2018年度文化洞头建设项目类(第一批)。文化洞头建设项目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文化人才引进培养、群众文化活动、文化阵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等。

  2.2017年度文化洞头政策兑现类。指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4〕61号)涉及的文化发展优惠政策项目,已申报项目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各自2018年度文化洞头建设工作思路和重点,确定好2018年度文化洞头建设项目,突出项目的创新性、特色性,且能出节点性成果、精品。各单位要做好调研,认真梳理项目,做到广泛宣传,做到不漏报。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应填写好《洞头区“文化洞头”建设项目申报表》,将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区委宣传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周三)上午下班前。联系人:何加义;联系电话:515289;电子版报送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文化建设项目申报”):946528491@qq.com

  附件:洞头区“文化洞头”建设项目申报表

  区委宣传部

  2018年1月12日

关键词:

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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