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实际,我分局对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象重新进行了排查、摸底和调整,经研究,确定2018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3家,其中2017年的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保留了2家,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家(具体详见附件)。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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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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