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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颁发首本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2018年01月05日 17:26:08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1月4日下午,洞头区海域使用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暨海域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举行。副区长邱瑞琳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颁发海域不动产权证书。这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我区颁发的首本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书。

首发仪式现场。

  洞头网讯(夏秀女 叶明天)1月4日下午,洞头区海域使用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暨海域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举行。副区长邱瑞琳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颁发海域不动产权证书。这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我区颁发的首本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书。

  海洋、海岛、海湾等是洞头的标识特征,明晰海域产权、保障海域使用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记者在现场看到,证书里详细记录了权利人不动产单位号、海域使用权利类型、面积、使用年限等权利状况。

  “拿到证书对工程后续的项目落地开展提供了一个必要的保证。”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振武表示,把海域使用权证纳入到不动产登记这块,也体现了政府部门最多跑一次的决心,同时在本次证书的办理中,国土部门还为他们公司提供了上门服务,加快了领证速度。

  据了解,从2018年1月3日起,区国土资源局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开始受理海域使用权登记业务,温州市洞头区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的具体登记类型包括:海域使用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

  “海域使用权登记、权证的发放首发仪式进一步推进了区(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人民群众的权属登记保障也得到进一步优化。”区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邱珮说,以前在各个相关部门登记的一些房产证、土地证包括海域使用权证也都是适应的,也就是说国土部门也是认可过去办的证的,接下来换发证的时候也可以换发。

  邱珮还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以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目前洞头涉及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业务有55项,开设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6个,实现无差别化受理,办事群众只要到其中任意一个综合窗口就可以受理所有相关业务,一次性递交材料后,实行后台并联审批,由原来办事群众窗口间跑,转为内部流转,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从而达到从“业务流”向“信息流”转变。

  去年以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共发证1万8千多件。下一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还将扩大登记权限,整合登记职能,把林地等使用权也归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来。同时,通过最多跑一次的这个平台,对原来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在办证时限、流程方面、登记人员服务方面进一步的进行完善。

  目前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设两个办证大厅

  (一)温州市洞头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在温州市洞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受理洞头区行政辖区范围内(除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和灵昆街道外)的海域使用权登记业务。咨询电话: 63387669;

  (二)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设在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受理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和灵昆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海域使用权登记业务,咨询电话:5587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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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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