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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2017年11月24日 16:23:46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11月23日下午,洞头县公证处与洞头区人民法院签署《洞头区人民法院洞头县公证处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协议》,双方就开展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引入公证开展全新合作。

签订合作协议。

  洞头网讯(通讯员 陈婧妍)11月23日下午,洞头县公证处与洞头区人民法院签署《洞头区人民法院洞头县公证处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协议》,双方就开展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引入公证开展全新合作。

  根据协议要求,合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重点探索并创新公证参与法院执行环节的司法辅助事物,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发挥司法辅助和公证服务的功能作用。在第二阶段是完善与延伸阶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法院调解、审判以及执行活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拓展和延伸公证在法院司法辅助事物中的点和面。合作期间实行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联席会议为双方合作协商提供决策。

  据了解,自从最高院和司法部发文《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浙江省列为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省份后,区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深度对接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减少司法成本、减轻法官“案多人少”矛盾,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诉讼压力,进一步推进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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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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