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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等事宜
2017年07月26日 22:27:39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7月26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林霞主持召开区政府第五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温州市洞头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等相关事宜。

区政府第五次区长办公会议现场。

  洞头网讯(记者 奕群 沛融 实习生 孟雪)7月26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林霞主持召开区政府第五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温州市洞头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等相关事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叶海峰,区委常委、副区长张龙,副区长叶锦丽、董步显、赵均宙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温州市洞头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该《方案》期限为2017年-2020年,涵盖洞头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管辖海域、海岛及相关涉海陆域及水域。计划到2020年,把洞头建设成为海洋经济较发达、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优良、海洋文化繁荣、人海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海洋深改建设示范区。重点任务是加快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加强岸线海域海岛开发管理,加强海岸线保护和整治修复,优化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创新海洋、海岛管理;强化海洋环境保护、修复、提升,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重要渔业水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弘扬海洋生态文化,加大海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扩大海洋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林霞指出,近年来,国家对海洋生态问题越来越重视,我区因特殊海岛地理位置,与海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定要妥善处理好陆地与海洋的关系,争取在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道路上走出洞头特色,真正成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创建的示范区和学习榜样,助力“海上花园”建设。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洞头区新城商贸城竣工延期事宜,研究讨论了大门镇黄岙一期围垦区内土地政策处理遗留问题、中燃华电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事宜、以及温州北方电子机械有限公司杨文工业区A15-1地块展期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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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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