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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为全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险
2017年06月26日 14:46:53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洞头区残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支公司合作,为全区3400名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将残疾人正常死亡纳入赔付范围。

  洞头网讯(通讯员 许杨)近日,洞头区残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支公司合作,为全区3400名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将残疾人正常死亡纳入赔付范围。

  据了解,参保范围为具有洞头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投保标准为50元/人/年,保费由政府全额承担,保险服务项目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至2018年6月30日止,保险期总计为一年。在保险有效期内,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医疗费用支出的和正常死亡的,均按照条款规定赔偿,其中意外身故赔付35000元,意外住院补助30元/天,每次最多给付90天,年度内以180天为限,正常死亡赔付2500元/人。

  残疾人在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后,可在24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全国服务热线95518或保险服务小组热线18989780365、13867750678报案,并于2个月内向保险公司提供规定资料,即可办理理赔手续。

  此外,自2017年7月1日起,区残联将正式废止残疾人丧葬补助政策,改由区残联在每年6月份统一为全区残疾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此外,该年度6月份之后新办理残疾人证的市民,次年再予以购买。

  据悉,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我区2017年针对残疾人的又一项普惠政策,保费由政府全额承担,是对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额外补充福利,全区持证残疾人可通过区残联微信公众号申领一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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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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