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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区执行临时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2017年04月25日 11:46:47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减轻企业负担,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将执行临时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洞头网讯(记者 韩栋 见习记者 莹莹)近日,记者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减轻企业负担,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将执行临时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据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局、地税局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7号)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后,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降为0.5%,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

  此次临时性下调将惠及564家企业单位8989名职工,预计每年将为我区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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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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