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记者 韩栋 见习记者 莹莹)近日,记者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减轻企业负担,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将执行临时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据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局、地税局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7号)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后,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降为0.5%,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
此次临时性下调将惠及564家企业单位8989名职工,预计每年将为我区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100万元。
关键词:
编辑:陈莉莉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