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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年04月19日 15:16:49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大门镇、鹿西乡人民政府,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洞委办发〔2016〕93号)的部署,现将2016年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2016年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洞委办发〔2016〕93号)文件精神,以及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计划的总体安排,为确保2016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快推进全域景区化建设进程,着力改善小城镇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计划

  全面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大门镇、鹿西乡政府驻地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兼顾驻地行政村的行政区域范围,全面启动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开展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整治活动,加快推进全域景区化建设,健全完善各项机制,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小城镇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启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

  以乡镇为编制主体,科学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建立整治项目库,完善规划设计实施制度等机制。

  1、启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以大门镇、鹿西乡为编制主体,委托规划编制,并于12月底前完成规划初步成果,启动报批程序。开展专项调查,明确城镇主次入口及一系列整治工作项目,2016年底前初步做好项目安排和经费预算。

  2、贯彻执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带方案审批和审批联合会审制度,做好项目收集并建立台帐资料。

  3、健全批后“四到场”制度及乡镇联合审查执法机制,结合“无违建区”创建,全面落实批后“四到场”制度及乡镇联合审查执法机制。

  (二)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以地面保洁为载体,加强重点区域保洁和水体清洁,强化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清三河长效机制,启动卫生乡镇创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1、加强地面保洁。制定大门镇环卫保洁工作市场化运作统一招标方案,加快鹿西乡二类村居创建工作。开展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提升乡镇环境卫生质量,加强背街小巷、镇村接合部、居住小区、学校、卫生院等管理。开展市政设施的专项检查,按要求启动配臵垃圾箱;集贸市场垃圾袋装化、桶装化。组织人员逐户逐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2、保持水体清洁。结合“五水共治”,明确公共水域综合整治范围和措施,建立“河长制”,执行河长公示制度,巩固提升“清三河”长效机制,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大门镇要启动横河的整治,明确整治方案,鹿西乡要定期打捞清理海滩沿岸漂流物。

  3、争创卫生乡镇。2016年底,启动鹿西乡市级卫生乡创建;启动大门镇省级卫生镇的创建。

  (三)开展城镇秩序整治

  以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房乱建、线乱拉等“五乱”整治为核心,规范城镇秩序。

  1、治理道乱占。对道路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排查,推进乡道和通行主干道线路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全面清理道路堆物、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及广告牌。做好管线铺设及占用挖掘道路的备案审批工作,规范许可流程;年底前基本消除街面“僵尸车”。对客货运市场开展专题的调研,明确整治方案。年底前要明确大门客运站的建设方案。

  2、治理车乱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车辆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基本杜绝无牌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

  3、治理摊乱摆。开展调查,明确集贸市场现状情况,按照1星级以上的标准,做好选址和设计改造方案。加强联合执法,全面取缔违规经营、乱设摊点等行为,整治游商游贩。加大对密集场所的游商游贩的疏导、教育和整治力度。清理整治建筑材料堆场、废品收购站,整治相应室外堆场空间。设臵城镇仓储空间,引导各类堆场集中布局。

  4、治理房乱建。结合全区“大拆大整”活动,开展危旧房屋隐患排查,实行“一房一档”、“一户一档”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涉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拆除;对困难家庭危房进行改造。要加快推进大门甲山二期旧住宅区的改造。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加强建筑墙体整治,修复污损严重的墙面;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启动“赤膊墙”和“蓝色屋面”整治。

  5、治理线乱拉。明确牵头部门,开展户外缆线架设情况排查摸底,明确整治的范围,形成有效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的初步方案,并启动整治工作。完成大门镇振兴路和鹿西海景街架空线整治改造的初步方案。

  (四)开展乡容镇貌整治

  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创建)、交通治堵等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完成城中村改造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以上,努力改善城乡综合环境。

  1、加强沿街立面整治。做好宣传发动,规范店招横幅设置模式和规格,拆除有碍景观的防盗窗、遮阳檐蓬等构筑物,加强小广告和乱张贴乱涂写治理,保持立面整洁。

  2、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完成主要街道现有屋顶太阳能热水器的调查,对有碍景观的设置,提出改造方案。要结合老旧住宅区改造和集聚房的建设,对新建太阳能屋顶逐步推广使用分离式技术。

  3、整治低小散块状行业。结合全区“大拆大整”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深化“腾笼换鸟”,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计划,加快推进大门花岗岩生产集聚区的建设。

  4、完善配套设施。全面开展排查,掌握污水收集处理和设施基本情况,明确城镇污水管网和整治区域内截污纳管的项目建设方案及污水处理站的提升改造方案,明确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收集和处理等设施建设方案;明确公共停车数量及设置方案;明确护栏、信号灯和交通标识、标线等安全设施,以及路灯的建设方案;明确破损路、低洼路的整治修补方案以及大门镇振兴路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总体方案。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合理配设环卫站、垃圾中转站,并做好垃圾收集和外运工作。合理布置垃圾桶、果壳箱等垃圾分类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提升居民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

  5、提升园林绿化。结合实际,启动编制在城镇出入口、广场合理栽植乔灌木,增加绿量的建设方案;做好城镇范围内的植树增绿活动。开展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公园绿化基本情况调查,明确提升改造方案,见缝插针地开展庭院绿化、房前屋后绿化,种植三角梅和彩色树种,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和绿化景观。有机融合山海风光,做好城乡绿道网项目调研,明确城乡绿道网建设方案。结合生态公益林提质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明确景观森林建设方案。要做好调查摸底,明确公园、广场建设和提升改造的实际。大门镇要结合农业观光园项目,因地制宜建设海绵绿地和海绵公园。

  6、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资金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鼓励和吸引多渠道资金投入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强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开展专项调研,明确整合建设、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与乡镇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数字城管”建设方案。完善城管执法队伍,有相应的人员配置、经费保障。

  (五)推进全域景区化建设

  着力构建全域景区化规划设计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环境治理体系、产业支撑体系,推进全域景区化建设;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力争创成省首批“无违建区”。加快大门交通综合体、公交停靠站建设,开展入城口及道路沿线景观改造提升,推进大门山脊观光绿道(一期工程)建设;编制鹿西乡“花园村庄”建设规划,推进项实施,提升海岛功能品质

  三、保障措施

  要加强同省、市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扎实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升综合整治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温州市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实行集中办公。大门镇、鹿西乡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全面全力推进。

  (二)加强要素保障。财政部门要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资金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将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更多向小城镇倾斜,提高环卫保洁补助经费比例;要优先保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必需的用地指标。

  (三)加强督查考核。按照《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验收办法》,制定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四)加强服务指导。区经信局、公安分局等6个专项牵头部门制定专项实施计划,切实加强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五)加强宣传发动。要制定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编印工作简报;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2016年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doc

关键词:

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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