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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卫生和“道乱占”、“车乱开”等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2017年04月19日 15:08:00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大门镇、鹿西乡人民政府,区直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全省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镇治办〔2016〕13号)、《关于开展全省穿小城镇公路“道乱占”“车乱开”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浙镇治办〔2016〕30号)精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等成员单位分别制定了《洞头区小城镇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实施计划》、《洞头区小城镇道路“道乱占”整治百日攻坚实施计划》和《洞头区小城镇道路“车乱开”整治百日攻坚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洞头区小城镇环境卫生整治

  “百日攻坚”实施计划

  根据《温州市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洞头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头区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洞镇治办〔2016〕3号)的相关要求,为全面加强小城镇环境管理,改善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创建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乡镇环境,加快推进全域景区化建设进程,现决定结合我区大门镇、鹿西乡实际开展整治活动,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分期实施、整体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通过开展在镇区、各个村居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道路、河道的环境卫生整治,通过治理道乱占、摊乱摆、线乱拉等现象,不断美化大门镇和鹿西乡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做到干净、整洁、路畅、有序,基本实现全镇无“脏、乱、差”现象,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城乡面貌显著变化,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地面保洁

  对大门镇及鹿西乡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乡镇环境卫生质量。重点加强对大门镇城区出入口的仁前涂村以及朝阳、长沙、兰湖洞三个居民区和岙面、岙底、甲山等镇域结合部村居,鹿西乡鹿西村的环境卫生、次序进行综合整治。鼓励采用市场化运作的保洁模式,要求于2016年底前完成大门镇环卫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实施的过渡期间,参照我区现行环卫保洁模式和要求,确保保洁员每天进行2次普扫,普扫质量须达到“七无”“五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瓜皮果壳,无纸屑,无淤泥积土,无污水,无堵塞窨井沟眼,无卫生死角。路面净,窨井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花坛周围净。同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加强背街小巷、镇村接合部、居住小区、学校、卫生院等管理。搞好单位、庭院、楼道卫生,做到接道、跳台、房前屋后、地下车库等处无杂物乱堆现象,垃圾房(箱))和公厕周围、绿化花坛、楼道内的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做到可视范围内基本无裸露垃圾。

  (二)保持水体清洁

  加强河道环境管理,做好大门镇和鹿西乡辖区内河道水体保洁工作,定期清理排水沟内的垃圾、杂草,枯烂树枝等水面漂浮物,以及河道沿线的堆积物渣土和其他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尤其要重视对大门镇横河的治理,清洗河底,引水入渠,改善水质。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垃圾或直接向河道排放污水,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以及向河道乱丢、乱倒垃圾行为,并通过张贴栏、公告栏等宣传阵地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树立环境卫生意识,保护地下水源。

  (三)治理道乱占

  开展日常巡查,全面清理道路、桥梁路面、田边和居民楼周围等处的空间堆物、杂物及各类违章建筑。加强管控,努力做到路面两侧、房前屋后整洁无杂物。对集镇主次干道两侧出室经营的店户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合理摆放所售商品,禁止超出门、窗范围经营,保持道路通畅整洁。

  (四)治理摊乱摆

  结合大门镇、鹿西乡离岛实际,建立以执法中队成员为主,交警、工商为辅的联合执法队伍,每日进行路面巡查,将巡查工作摆在中队重要工作日程内。包括周末及节假日,均需合理安排中队执勤人员进行管理整治。坚决取缔大门镇朝阳街、沙岩街、富民街、振兴路,鹿西乡海景街等主次干道、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学校周边等主要场所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对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大对游商游贩的疏导、教育和整治力度,引导其到合理规范的摊点进行经营。完善城镇管理网格化工作体系,统一管理,定人定岗,整治活动常态化的同时,继续优化执法队伍,完善整治措施。

  (五)治理房乱建

  根据大门镇、鹿西乡现状,加强建筑墙体整治,修复污损严重的墙面;查处和整治违法建筑。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实现重点区域,重点类型存量违法建筑全部处置到位,坚决遏止和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消除“赤膊墙”和“蓝色屋面”。同时,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和中队日常巡查工作,持续高压做好违章建筑的管控工作。

  (六)治理线乱拉

  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区供电公司、移动洞头分公司、电信洞头分公司、联通洞头分公司和洞头华数公司的相关技术人员对大门镇及鹿西乡的街道老旧缆线架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明确整治的范围,基本形成初步方案。通过改造、整理或拆除空中横跨街道、巷道的电源线、电话线、电视信号线、支撑线等各类架空管线,按照入管、贴墙、捆扎等方式集中敷设,基本消除私接乱拉、做到有序、规范,无乱接乱拉、借杆架线、跨街连接等现象,各种架空管线杆架安全、整洁、完好,无电杆倾斜、废弃杆残留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的现象。

  (七)广告与横幅整治

  全面开展小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对大门镇、鹿西乡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以及市政设施上张贴、悬挂和散发的各类小广告进行全面清洗整治。完成分节点分路段户外广告与横幅整治,确保市政设施和树木上无乱挂乱涂的广告横幅。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拆除各类擅自设置和废弃、陈旧、破损、外露支架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对随意张贴和散发小广告的沿街商户、门面进行宣传和告诫,提高商户对小广告治理工作的认识,使广大商户自觉支持和参与小广告治理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和保洁,落实长效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清除一起”,有效解决乱涂写乱张贴现象,保持立面整洁。

  (八)完善配套设施

  在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居住小区,公园广场等处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和服务半径等要求合理布置垃圾桶、果壳箱等垃圾分类设施,做到垃圾及时清理,无溢出垃圾现象。临街住户和店铺业主每户至少有1个垃圾桶并摆放有序。分发宣传单、垃圾分类知识手册,开展社区座谈会等方式对居民进行宣传和引导,同时,加强日常对垃圾设施的管护,不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充分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

  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以及城镇发展和市民生活的需要合理配设环卫站、垃圾中转站,并做好大门镇垃圾收集和外运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按照城镇功能区分布科学设置公共厕所,并有专人负责清洁工作,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切实做好旱厕排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责任段内的道路需要进行整治的内容进行排查,对破损路、低洼路的进行整治修补,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通畅无淤积。同时加强巡查,严格行政执法,控制道路开挖行为,从严打击破坏路产、路权的现象。

  对大门镇振兴路、富民街、豆岩街,鹿西乡海景街等主要街道开展交通照明等设施的调查,在路灯箱式变压器周围安装围栏,确保用电安全;对照明亮度不够或存在暗区路段的路灯进行整治,及时更换被盗被损的灯门、灯具等路灯设施,全面清洗陈旧的灯罩、清理灯杆乱张贴。

  (九)绿化养护

  重视绿化美化,以大门镇、鹿西乡主干道、出入口、道路绿化隔离带为重点,加强维护管理,认真及时做好树木修剪、防虫防害等环节,将养护和考核常态化,提升养护精细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乡镇通过动员会、制作宣传专栏,书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整治,上下齐动、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按照划分的区域层层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环境整治涉及的各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发扬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的团队精神,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着力解决好环境“脏、乱、差”现象,确保大门镇和鹿西乡环境卫生有较大改观。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

  区小城镇整治办及环境整治组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按期通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对在工作中表现较好的,要树立典型予以宣传,使环境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不断提高群众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拓宽环卫投入渠道;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监督考核机制;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的整治目标,充分发挥乡镇、村(居)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协同作战;鼓励居民、志愿者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环境整治,建立城乡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

  附件:洞头区小城镇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实施计划表(2016.11-2017.2).doc

  洞头区小城镇道路“道乱占”整治

  “百日攻坚”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穿小城镇公路“道乱占”“车乱开”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浙镇治办〔2016〕30号)、《洞头区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洞镇治办〔2016〕3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道乱占”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美丽公路”建设,在大门、鹿西开展以整治道路“道乱占”现象为重点的“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消除道路上的乱停车、乱堆物、乱摆摊、乱开挖、乱建筑、乱竖牌等现象,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通行能力,实现道路的畅、安、舒、美。

  二、整治范围和时间

  (一)整治范围:大门镇、鹿西乡纳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内的公路路段(含市政道路)。

  (二)整治时间:从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为期一百天。

  三、整治内容

  (一)道路路面整治。路基坚实,路面平整洁净,无坑洞,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二)标志标线设置规范。确保道路标志标线设置规范,清晰、醒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三)非法广告牌清理。整治公路边非法设置的非公路交通标志、旅游标志、厂名(店名、村名、地名)牌等各类标牌。清理拆除违法、不符合规范、设置无序的各类标牌。

  (四)美化、绿化道路。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改善道路路域环境,保持道路美观。

  (五)清理存量垃圾。及时清理道路沿线、路面各类垃圾,保障道路整洁。

  (六)清理堆积物。消除道路上的占道堆货、占道堆物、占道摊晒谷物、海产品等各种无序和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充分认识道路“道乱占”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底数,制定攻坚计划,明确攻坚目标。全面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根据行动方案,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注重方法,强化举措,全力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消除道路乱象,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集中整治期间,每周报动态,每月报进度。

  (三)建立长效阶段(2017年2月1日至2月28日)。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为下一步纵深推进小城镇“道乱占”整治行动树立整治样板,打下坚实基础。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道路“道乱占”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加强各项工作保障机制,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计划、责任、人员、措施落实到位。

  (二)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各单位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力求形成部门协作、乡镇综合治理、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推进机制。

  (三)强化督查,长效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整治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务求整治实效。加强道路的长效管理机制研究,积极建立健全符合地方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洞头区小城镇道路“道乱占”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doc

  洞头区小城镇道路“车乱开”整治

  “百日攻坚”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部署,助推巩固“治五乱”成果,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穿小城镇公路“道乱占”“车乱开”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浙镇治办〔2016〕30号)文件精神,全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车乱开”整治“百日攻坚”实施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小城镇道路“车乱开”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整治大门镇、鹿西乡政府驻地建成区及周边行政区域,兼顾其他乡镇街道的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提升机动车、非机动车守法率,争取实现象整治范围内的主干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得到明显提高,基本杜绝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

  二、整治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10日,为期一百天。

  三、工作重点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严查以下交通重点违法行为:

  1、有交通信号灯、停车线、人行横道线的交叉路口,车辆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2、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3、车辆违法载人;

  4、酒后驾驶机动车;

  5、无证驾驶机动车;

  6、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7、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头盔;

  8、乡镇(街道)政府驻地建成区内主干道路上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9、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一是面向社会,对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原因以及开展小城镇道路“车乱开”整治行动进行告知,提醒出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二是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大众媒体及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三是辖区中队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分发资料,宣讲车乱开、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提高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四是深化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宣传,制作横幅、宣传单,进行悬挂、张贴,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光盘等形式,制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倡导广大群众和驾驶员的参与。

  (二)严管严查阶段(2016年12月11日至2017年2月28日)。

  1、狠抓重点区域整治,立足以打为主,以建成区、码头、景区周边道路为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打击,以打促管,开展一日数查、一处多查,不间断不定时进行严管严查严打。

  2、规范流程,提升打击成效,实施精确有效打击。一是利用科技平台,通过高清监控对重要路段的闯禁、违停、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实行实时跟踪抓拍;二是在现场设置实时录像拍摄装置,以便及时固定证据;三是对于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严肃处罚。

  3、内外结合,强化整治力度,通过对建成区主干道的整治,同时对码头、景区周边道路等也要开展相应的整治,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农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迁就,形成内外合力,扩大严管查处范围,强有力震慑广大驾驶员。

  4、电动车专项整治,结合“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明确电动车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严厉整治擅自加装雨棚、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改装、闯禁、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驾驶驾乘人员3人(含)以上或者有证据证明从事非法运营等情节较重的二轮电动车,要进行重点打击治理。

  5、完善路面勤务机制,以“通行有序、停放有序”为目标,全警上路,开展“纠陋习、整秩序”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设立严管区,始终保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车乱开”违法行为查处。突出早晚高峰、赶集等重点时段和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商业街、农贸市场周边主干道路等重点路段,交警上路严厉查处十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建成区交通秩序。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杜绝粗暴执法,做到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

  (三)建立长效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规范和完善各类交通设施设置,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监控设施配套,同步加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监控等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道路交通功能得到明显改善;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优化管理措施,积极探索小城镇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为“车乱开”整治行动树立整治样板,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行动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提升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目标。为确保小城镇道路“车乱开”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交警大队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将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任务细化和量化,层层分解,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三)强化路面管控。行动期间,要加强工作研判,优化警力部署,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通过动态巡逻和定点设卡堵截等多种打击战术,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四)坚持文明执法。民警在管理中要做到依法严格管理与科学管理、文明管理相结合,讲究方式方法。

关键词:

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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