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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快乐公益联合会成为我区首家“官方认证”慈善组织
2017年04月14日 17:37:00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自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温州市洞头区迎来首家“官方认证”慈善组织。洞头区快乐公益联合会经区民政局认定为:慈善组织。

2017年新年之际,快乐公益联合会开展了“为环卫工人代班2小时”大型关爱活动,惠及:北岙、东屏、元觉、霓屿、灵昆、大门400多名环卫工人。

  洞头网讯(通讯员 梁晨)自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温州市洞头区迎来首家“官方认证”慈善组织。洞头区快乐公益联合会经区民政局认定为:慈善组织。

  洞头区快乐公益联合会,前身是2005年12月5日发起的民间公益组织:快乐之本义工社,在2008年成为:洞头县志愿者协会快乐之本义工分会,在2015年9月26日,由发起人:王海娅、梁晨、江锦萍等5人注册成为社会团体。品牌项目:快乐小天使亲子义工项目、立心学堂国学推广项目、快乐包子等,共有:洞头区快乐之本社工服务中心、洞头区快乐小屋青少年社工事务所、洞头区幸福泉社工事务所等17家团体会员。2016年度共组织4000多人次志愿者,开展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400余次,累计为社会服务1万小时。

  据悉,在《慈善法》实施之前并没有统一的“慈善组织”认定一说。今后,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能申请成为“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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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芯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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