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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2017年03月10日 09:52:00来源:
核心提示:

  洞头县北岙新时代家居城等88家个体户:

  经查,你因连续两年未申报年度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拟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洞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洞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9日

附:2014、2015年度未年报个体.xls

关键词:

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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