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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确定洞头区2017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
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2017年01月12日 16:30:00来源:
核心提示: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洞头区实际,我分局对洞头区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象和火灾高危单位重新进行了排查、摸底和调整,经研究,确定2017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47家,其中2016年的59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保留了47家,撤销12家;确定2017年火灾高危单位共1家,其中2016年的3家火灾高危单位撤销2家(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

  1.洞头区2017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doc

  2.2017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一览表.doc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统计表.doc

  4.消防重点单位撤销单位统计表(12家).doc

  5.洞头区2017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doc

  6.2017年度火灾高危单位数量一览表.doc

  7.火灾高危单位撤销单位统计表(2家).doc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17年1月4日

关键词:

编辑:郭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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