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民间金融风险债务人房产自行出售的情况公告如下:
甘洋云名下的房产洞头区北岙街道复兴路85号5幢301、302室,建筑面积172.52平方米,拟以116万元出售(二手房、两个房产证),联系电话:671768、635695。
为公平起见,上述信息公示5天,公示期从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1月17日止。请拟成交对象和对上述房产有购买意向的人(出更高价者)在公示期内到中国农业银行洞头区支行营业中心(洞头区新城大道68号,电信大楼一楼)进行书面登记申请,上交10%的保证金,并于1月18日(星期三)下午2:30到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老职教中心1号楼5楼会议室)参加竞买,迟到者按弃权论处。如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交易无异议,将予以处置。(联系人:处置办苏先生,13858833503,653503;农行邓先生,0577-63482535)。
温州市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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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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