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洞头新闻   ->   洞头要闻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
2016年09月09日 11:09:23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9月8日上午,洞头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推进会现场。
区委副书记、区长王蛟虎讲话。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志宏主持会议。

  洞头网讯(记者 张志健)9月8日上午,洞头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区委副书记、区长王蛟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志宏,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汪慧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褚建华,区政协副主席叶明久出席会议。

  据了解,自今年4月份启动车改工作以来,我区多次召开车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车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8月19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车改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我区车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31日,市车改领导小组正式批复同意我区车改方案。

  王蛟虎指出,要深刻认识我区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推进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中央和省市的明确要求,是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途径,更是进一步提升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

  王蛟虎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六个不得”和省委省政府“八个不准”,牢牢抓住我区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涉改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公车管理平台建设、公车使用管理纪律等关键环节;要强化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严格落实我区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工作责任。

  王蛟虎强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坚决做到认识到位,操作到位,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要确保车改方案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新闻链接:

  “六个不得”:

  1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2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3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4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5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6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八个不准”:

  1不准以任何理由,违规在补贴区域内使用公务用车或用公款租用社会车辆从事普通公务活动。

  2不准将公务用车用于上下班接送、参加私人聚会、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或搭乘家属、亲友等非公务相关人员。

  3不准擅自扩大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4不准违规使用公款为个人或集体提供非公务交通便利,以及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转嫁用车费用。

  5不准变相为领导干部私车配备专兼职驾驶员,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务影响长期占用下属或他人车辆。

  6不准在酒店、宾馆、娱乐场所、景区、居民小区等非定点停放场所停放非执行公务的公车。7不准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或遮挡、毁坏公务用车标识等逃避监督管理。

  8不准以没有公务用车或公务交通补贴不足为由,消极怠工、延误工作。

关键词:

编辑:陈莉莉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