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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破损究竟谁来修?温州出台三大举措补齐短板
2016年05月12日 16:08:19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李庭
核心提示:
相关部门表示抓紧安排作业力量修补吴桥路坑洼。

  温州网讯 上周五,记者刊发报道《吴桥路破损得找谁来修?答案竟然是“塘河管委会”》,记者通过对市区道路破损程度的调查,及寻找道路修复单位的经历,发现了潜藏在市区道路养护背后的三大“短板”:信息不畅、多头管理、标准不高。

  报道刊发后,市民反响强烈,不少人表示市区道路上坑坑洼洼确实有点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正视问题,尽快拿出办法补足缺位。且也有市民和记者一样好奇,为什么寻找吴桥路养护部门,得出的答案竟是“塘河管委会”。

  为此,本周一记者向我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城管与执法局了解情况。昨日,市城管与执法局回应了相关问题。

  昨天下午,鹿城区塘河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也回应称,晚报相关报道见报后,他们已与鹿城区市政公用管理处作了对接,接下来吴桥路维养将委托给该部门负责。

  对报道反映的破损道路

  抓紧安排维护作业力量进行维修

  今年以来,我市已对22.4万平方米的道路开展了零星维修。同时,市城管与执法局也在加大对路面破损、井盖沉陷等设施病害的采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设施维护。

  市城管与执法局回应称,对报道中反映的吴桥路、新蒲路、翠微大道等道路破损问题,以及宁波路、六虹桥路等路面破损情况,各管理养护单位应根据天气情况,抓紧安排维护作业力量进行维修。近期市区雨天较多,养护单位可趁晴天时开展见缝插针式的施工作业。

  不过,昨天下午4时许,天气晴好,记者来到吴桥路吴桥段察看,发现此前记者在报道中反映的路面坑洼依然存在,暂无施工作业迹象。

  为何会找上塘河管委会

  道理工程移交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管养

  记者从市城管与执法局了解到,市城管与执法局作为我市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行政监督、指导等工作,市管的城市快速路、跨瓯江的城市桥梁则由其下属的市政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与养护,其余设施由属地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负责。

  但根据《温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道路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应移交养护管理主管部门,移交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管养工作。记者以吴桥路破损为例进行反馈,辗转三个部门之所以会找上“塘河管委会”,便是由于该段道路尚未正式移交养护管理主管部门。

  目前,市区未移交道路不止吴桥路一例,广化路、宁波路、高田路等在施工完成后,也还未实现移交。目前,均由建设单位负责管养。

  建设主体水平参差不齐

  施工单位不具备专业养护能力

  我市建设主体呈现多样化特点。市级的城投集团、名城集团承担有建设任务,属地的住建局、投资集团甚至街道也承担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另外,各地建立的各类城建办、指挥部、截污办等,也分别承担有不同城市道路的建设任务。

  各类建设主体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建设资金等参差不齐,造成有道路未按基建程序要求进行建设,出现了道路建到一半停工、施工完成后无法进行验收、备案的情况。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没有完整的竣工资料等情况。

  如此一来,部分道路在施工完成后,便迟迟无法移交,后续养护工作也随之难以做到位。

  因为道路养护需要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对养护管理单位的要求具有一定特殊性,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具备这样的作业要求,常常会导致一些破损不能及时修复,造成小洞不补大洞补、小病不修需大修的情况,甚至破坏了道路使用功能。

  对标杭州积极补短板

  接收单位提前介入工程建设管理

  针对路面破损等“短板”,对标杭州设施维护的要求,目前市城管与执法局正积极采取措施补“短板”。主要措施有三项:

  一、出台《温州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规定》,规范设施建成移交程序,明确设施接收管理单位提前介入工程建设管理,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对接,确保在设施建成后及时地纳入管理。

  二、对于已建成投入使用而未竣工验收、备案的设施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报请市政府明确接收的条件。

  三、继续开展21条道路精细化管理工作,对于其他道路也将按相关要求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完好和市民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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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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