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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公告(二号)
2016年05月09日 16:21:51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我区第四、第五作风巡查组将于2016年5月初至11月中旬,对我区4街道乡镇的17个重点村居的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

  一、巡查对象

  北岙街道大王殿村、九厅村、小长坑村、双垅村、大岙村;大门镇东屿村、小门村、观音礁村、大溪居、仁前途村;东屏街道垅头村、后寮村、后坑村、大北岙村;元觉街道状元村、沙角村、沙岗村的村(居)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巡查内容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是否存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问题;

  2.是否存在对区委“八大攻坚任务”、“两个年”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重大项目进展,不担责、不作为、不用心等问题;

  3.是否存在政绩观偏差,或因玩忽职守导致重大失误、使工作严重脱离实际,损害整体利益或群众合法权益,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等问题;

  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和上级要求,对发生的重大社情舆情、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力,或者推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

  ●组织纪律

  1.是否存在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新提拔干部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

  2.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或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待遇等问题;

  3.领导班子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包括“三重一大”事项中,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是否公开,是否存在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等问题;

  4.领导班子是否存在执行力不强、闹不团结、相互推诿、不承担责任、搞自由主义等问题;

  5.是否存在违规到企业或协会等社会组织兼职(任职)及领取报酬等问题。

  ●廉洁纪律

  1.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搞利益交换、利益输送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投资理财等问题;

  3.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4.是否存在领导干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5.是否存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借机敛财等问题;

  6.是否存在其他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违纪违法问题。

  ●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1.是否存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闻不问、漠不关心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参加“酒局”、“牌局”,多占住房或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

  3.是否存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执行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规定不严格等问题;

  4.是否存在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等问题;

  5.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6.是否存在违反职务消费规定的情况。

  ●农村“三资”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出租、使用集体土地和侵占、挪用、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利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集体经济项目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违反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村级“三务”公开等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

  ●村级组织建设情况

  是否存在组织涣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以拉票贿选、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破坏选举、侵害村民民主权利的问题。

  ●农村基层作风建设情况

  是否存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贴和福利等铺张浪费、侵占集体利益的问题。

  ●农村基层信访稳定情况

  是否存在信访矛盾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发生越级访、群体访、缠访的问题。

  ●区委要求巡查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为拓宽巡查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巡查成效,巡查组在巡查期间开通举报电话、微信平台、设立举报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第四巡查组:

  被巡查村居:大门镇东屿村、小门村、观音礁村、大溪居、仁前途村;东屏街道垅头村、后寮村、后坑村、大北岙村,

  举报电话:18857790784(短号:590784);

  举报邮箱:dtzfxcz4@163.com

  第五巡查组:被巡查村居:北岙街道大王殿村、九厅村、小长坑村、双垅村、大岙村;元觉街道状元村、沙角村、沙岗村

  举报电话:18857790785(短号:590785);

  举报邮箱:dtzfxcz5@163.com

  微信举报平台:洞头纪委举报平台dtjw_jbpt

  信访举报箱设置地点:区政府门口宣传栏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晚上7:00-8:00。

  洞头区委巡查办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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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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