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记者 张志健 通讯员 林加宏)近日,记者从洞头区公安分局了解到,此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采取外逃并失联,被我区公安分局所通缉的施某桃迫于压力,于4月29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犯罪嫌疑人施某桃,女,63岁,家住洞头区北岙街道繁荣街。2010年至201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施某桃以个人名义组织22个民间经济呈会,后因资金链断裂而停止运行,造成大批会脚重大损失。之后,犯罪嫌疑人施某桃不但未积极采取措施偿还受害会脚的损失,还采取外逃、中断通讯联系的方式意图逃避责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民愤极大。2016年3月22日,洞头区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施某桃予以通缉,迫于压力,4月29日,犯罪嫌疑人施某桃来公安机关投案。
当天,公安机关还抓获了同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娇。
犯罪嫌疑人林某娇,女,51岁,家住洞头区北岙街道状元巷。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娇以个人名义组织了70余个民间经济呈会,非法吸收了大量的资金。后因受到此次民间金融风险的影响,导致其组织的呈会全部倒闭,受害会脚众多。犯罪嫌疑人林某娇在呈会倒闭后未积极采取措施偿还受害会脚的损失,同时在区处置办通告其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调解化解时,拒不配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4月29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林某娇抓获。
洞头区公安分局已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施某桃、林某娇予以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施某桃、林某娇的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现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有关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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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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