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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及民间金融风险债务人房产自售的公告(二十八)
2016年01月07日 16:02:24来源:
核心提示:

  现将涉及民间金融风险债务人房产自行出售的情况公告如下:

  1.许娟娟名下房产北岙街道新城区东和海景园A区A1幢202室,117.43平方米,拟58.9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97761。

  2.金配语名下房产北岙街道城南大道31弄22号201室(东方大厦),131.04平方米,拟78万元出售,联系电话:13606874164。

  为公平起见,上述信息公示5天,公示期从2016年1月8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止。请拟成交对象和对上述房产有购买意向的人(出更高价者)在公示期内到中国农业银行洞头区支行营业中心(洞头区新城大道68号,电信大楼一楼)进行书面登记申请,上交10%的保证金,并于1月13日(星期三)下午3:00到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老职教中心1号楼5楼会议室)参加竞买,迟到者按弃权论处。如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交易无异议,将予以处置。(联系人:处置办叶先生,18969724827;农行邓先生0577-63482535)。

 

温州市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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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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