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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及民间金融风险债务人房产自售的公告
(二十四)
2015年12月10日 15:05:57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现将涉及民间金融风险债务人房产自行出售的情况公告如下:

  1.汪爱香名下房产北岙街道世纪家园B店面B16、B17,76.34+83.03平方米,拟73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51057。

  2.张春苗名下房产北岙街道县东巷1号103室、201室(土地使用权面积38.34平方米为国有划拨),30.8+109.52平方米,拟40.5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86700。

  3.许阿花名下房产北岙街道广场路136号24幢302室,143.92平方米,拟96.6万元出售,联系电话:699668。

  为公平起见,上述信息公示5天,公示期从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止。请拟成交对象和对上述房产有购买意向的人(出更高价者)在公示期内到中国农业银行洞头区支行营业中心(洞头区新城大道68号,电信大楼一楼)进行书面登记申请,上交10%的押金,并于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3:00到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老职教中心1号楼5楼会议室)参加竞买,迟到者按弃权论处。如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交易无异议,将予以处置。(联系人:处置办叶先生,18969724827;农行邓先生0577-63482535)。

  温州市洞头区民间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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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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