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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年轻夫妻非法集资5亿 丈夫送足浴店小妹4千万
2015年11月20日 08:44:10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施晓洁夫妇诈骗近5亿元资金到底流向了哪里?数十名债权人一直在追问。

  昨天上午,随着刘晓颂的情妇章某涉嫌洗钱一案在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有一部分资金有了着落——有4000余万元其丈夫刘晓颂赠给了“小三”章某。

  章某今年29岁,湖北人,初中文化,原系足浴店收银员。与刘晓颂相识同居后生下一子,刘便转给“女朋友”章某4014万余元,她花近2000万元在杭州买了三套房子一辆宝马车,还开了个服装店。

  集资诈骗案发后,章某从个人账户和家人账户里取出了122万余元,正是这笔钱被指控涉嫌洗钱。

  情妇及家人开37个账户

  陆续收到4014万元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章某齐肩短发,穿着一身橘色运动服,身材娇小,面容清秀。看到镜头,她抬起手挡住脸。

  在施晓洁和刘晓颂之间,章某一直被认为是第三者。法庭上,章某却说,2007年底,她在市区小南门的一家足浴店做收银员时,认识了刘晓颂。刘晓颂自称做生意,出手大方。三四个月后,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并同居,当时她并不知道刘晓颂已婚。

  2008年9月,章某怀孕回老家待产,次年4月产下一子。因为刘晓颂认为杭州的教育好,母子俩就住在了杭州。章某说,她有次跟着刘晓颂和朋友吃饭,他的朋友说漏嘴,那时她才得知刘晓颂有妻子,为此还和刘晓颂吵了很久。

  章某在庭上不止一次提到,她和刘晓颂之间感情很好。2008年起,刘晓颂给她生活费,直接打到她的银行账户里,每次都给几十万元,自己有需要就去取。

  起诉书上说,刘晓颂多次转账给章某和章某家人,共4014万余元。按章某的说法,刘晓颂认为大额资金放在一个账户里不安全,因此章某个人开了12个银行账户,她的家里人也有25个账户。她还协助刘晓颂将上述资金在不同账户间频繁划转。

  买房买车做生意

  花掉将近2000万元

  4014万余元都用在了什么地方?法庭上,公诉人算了一笔账:

  在刘晓颂要求下,2010年6月起,章某在杭州买了三套房产,以及一辆宝马车,这些房产和车子全部登记在章某的名下。此外,2010年底至2011年初,章某在杭州开服装店亏掉五六十万元。以上5笔开支一共花去约1910万元。以及章某转回给刘晓颂账户1638万元左右。

  “剩余的400多万元去哪里了?”公诉人问。

  章某想了想说,时间太久,她也记不得了,“当时条件好,给孩子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

  案发取出122万元现金

  这笔钱涉嫌洗钱罪

  2011年9月下旬,施晓洁和刘晓颂集资诈骗案发,两人被刑拘,在杭州的章某也听到了风声。

  章某说,她陆续接到一些陌生电话,威胁她还钱,否则对她不利。她猜到刘晓颂出事了,不停地打电话给他,但没打通。公诉机关指控,案发的一周之内,章某从自己账户和家人账户里分多次取出了122万余元现金,正是这笔钱涉嫌洗钱罪。

  为什么把钱取出来?“我一个女的带着孩子,害怕打电话的人会找到我,孩子也需要用钱。”章某说。

  这笔钱用在了哪里?章某交代,她还好友冯某债务50万元,其他用于生活开销。对此,公诉人认为没有相应证据支持两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关系不符常理。

  目前,章某已退赃10万元。

  控辩双方法庭激辩

  她的表现算不算自首?

  法庭上,章某说,公安人员去她的老家找她,当时意识到自己可能犯错了。去年,她就来到温州投案。

  公诉人认为,刘晓颂汇给章某及家人大量资金,章某也开设多个账户协助刘晓颂在不同账户间频繁划转,章某理应知道这笔钱的来源是有问题的。当刘晓颂被抓后,章某又从卡里分多次取出122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庭上也没有如实供述122万余元的去向,掩饰隐瞒钱款来源和性质,不应认定为自首。

  章某的辩护人则称,章某取出122万余元是客观事实,庭上她也交代其中50万元用于还冯某债务,两人供词相互印证,不能因冯某与章某系朋友而否定借款的真实性。因此,章某属于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

  辩护人还说,章某具有悔罪表现,她归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三套房产的25份材料,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她跟着这个男人7年,为他生孩子,身份还不能在刘家人面前曝光,现在把孩子交给家人照顾,自己主动投案,应当给予宽大处理。”辩护人说。

  在最后陈述环节,章某哽咽地说道:“对于花掉的钱我现在没有偿还能力,但我今后一定会慢慢还的。”

  法院将择期宣判。

  -案情回放

  施晓洁刘晓颂夫妇集资诈骗案

  一个被判死缓一个获刑12年

  施晓洁、刘晓颂夫妇非法集资诈骗案,曾在温州轰动一时。这对来自永嘉山区的80后夫妻,在三四年间,诈骗了将近5亿元。

  2007年开始至2011年,施晓洁明知自己不具有偿还能力,以帮顺吉集团(集团董事长是施晓洁的亲伯伯)融资、帮企业还贷、投资等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被害人胡某等23人借款,并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归还他人借款、利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实际骗取被害人资金共计3.05亿余元。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9月,施晓洁开始做起承兑汇票生意,她先后从童某等人处购进票面金额达1.63亿余元的承兑汇票,但最终没有支付相应贴现款。

  2008年至2011年8月,刘晓颂以帮顺吉集团融资、帮企业还贷、投资等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集资共计7511.88万元,后将相关款项以更高额的利息转借给施晓洁使用。其间,刘晓颂陆续收取施晓洁支付的利息计1亿余元后,除归还部分借款、利息外,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挥霍、隐匿,致使被害人徐某等人共计5240.715万元的资金不能归还。

  2011年9月20日,因资金链断裂而案发。两人相继被永嘉警方刑拘。

  去年3月18日,市中院一审宣判,施晓洁和刘晓颂因犯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12年。(记者 周蓓蓓 摄影记者 李立 通讯员 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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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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