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记者 郑芯芯)近日,记者从县处置办获悉,根据县民间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县决定从7月下旬开始,开展“双百行动”,对部分债务数额巨大、影响恶劣、民愤集中的重点人员,进行专案化解。8月5日上午,县公安机关根据“双百行动”部署,对犯罪嫌疑人倪某芬予以刑事拘留。这也是我县自实行“双百行动”以来,抓获的首名涉案出险人员。
犯罪嫌疑人倪某芬,55岁,洞头县北岙街道人。据公安部门调查,倪某芬在2010年4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组织了40多个高息互助会,参会人数累计1000多人次。今年1月份,因资金链断裂,倪某芬所组织的40多个互助会全部倒会,造成群众损失达8000余万元。
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吴素存介绍,日前,嫌疑人倪某芬在县处置办对部分出险人员进行债权债务专案化解过程中,未积极配合债权债务化解工作,而是采取消极或者逃避的一种态度,并有部分群众举报此人偿还债务态度极其消极,以致整个债权债务的化解过程进展缓慢,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犯罪嫌疑人倪某芬进行立案侦查。
根据“双百行动”方案,从7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县处置办争取用100天的时间,集中力量对100名左右的债务数额巨大、影响恶劣、民愤集中的重点人员开展专案化解工作,并以此带动全社会的自清自理、自行化解,顺利推进我县民间金融风险处置工作。
县处置办副主任南海滨告诉记者,第一批的69名重点对象已于7月20日发布公告,分配落实到北岙、东屏两个街道下面的8个处置点上。两个街道也已落实包案领导和包案负责人,将对每一名重点对象实行领导和专人包案化解。同时,要求每名重点对象从7月20日起每周一、三、五须到指定处置点进行报到,接受专案化解,对不按规定到指定处置点报到,不接受专案化解及态度蛮横、拒不配合、群众民愤极大的对象,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同时,县处置办将控制和分配债务人的财产,全面启动化解对象财产调查、银行个人账户查询和数据分析,特别是追查净现金收入的去向。督促债务人主动履行偿还义务,拿出偿债方案,并尽力与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争取债权人的谅解。
对此,南海滨表示,县处置办将对积极配合专案化解,债务偿还计划方案切实可行,取得债权人谅解的对象,将采取宽严相济的处置政策,从宽予以处理。希望广大涉会出险对象能够端正态度,积极主动参与县处置办组织的专案化解工作,努力偿还债务,获得债权人的谅解,争取从宽处理。
新闻链接:
关键词:
编辑:丁静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