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网贷平台面临深度洗牌 温州已起草P2P管理措施
2015年07月20日 08:30:58来源:温州都市报作者: 吕进科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有了“基本法”。该《意见》出台将对温州本土P2P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P2P企业相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人士,他们认为,《意见》将有效促进所有行业从业者的自律和规范性,P2P行业将面临深度大洗牌。

  温州范围内经备案的P2P企业约70家

  此次《意见》出台,对P2P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影响是网络借贷平台客户的资金今后要实行第三方存管制度,通俗讲,客户的钱有了银行盯着,P2P企业不能随意支配。

  “这两年P2P企业很多,有点像当年团购网站‘百团大战’,最后P2P这个行业会面临洗牌,逐渐规范。”鼎信贷营销总监周先生说,虽然《意见》还是纲领性的,但这是行业规范的一步棋,P2P将告别“无监管”状态。

  据央视报道,2015年前4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已对大约70个P2P平台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而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

  借“金改”相应政策,P2P网贷企业在温州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此前有公开报道称,温州范围内经备案的P2P企业约70家。

  不过,由于P2P企业鱼龙混杂,有P2P网贷企业出现违法放贷以及官司缠身。今年2月,鹿城区金融办开出的全国首单P2P企业“违法放贷”罚单,责令一家网贷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温州已明确P2P服务中介的身份

  2014年3月起正式实施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当中,就对P2P企业有明确规定——“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从事资金撮合、理财产品推介等业务的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应当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向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备案”、“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开展业务,应当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向民间融资当事人提示风险”、“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和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不得对民间融资当事人的收益作出承诺”等等。

  而与条例配套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P2P企业的中介服务身份有着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温州作为金改试验区,在国家出台《意见》一年多前,就明确了P2P企业“信贷服务中介”的身份。温州金融界人士表示,温州在这方面的探索走在全国前列,一些经验、教训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对于正规企业无疑是非常利好的消息,有了明确的监管后,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发生。”温商贷联合创始人、首席风险执行官王克认为,《意见》对“非法集资”红线和行业准入门槛尚未详细提及,希望在即将出台的细则中能看到清晰答案。

  第三方资金存管,正规企业期盼已久

  《意见》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网贷客户资金银行存管已是板上钉钉之事。“对P2P企业来说,有银行托管,老百姓也会更愿意在网贷平台上交易,应该是我们盼望已久的事。”鼎信贷营销总监周先生这样说。

  P2P网贷平台的资金安全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这次《意见》规定,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也被视为有望解决P2P企业跑路问题。去年有媒体报道,上海、深圳、杭州三家网贷平台倒闭,上亿的客户资金被卷跑。

  今年,温州发布“金改新十二条”,其中第五条就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探索第三方资金托管等模式,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加强信息披露,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市区一国有银行人士表示,尽管托管资金对银行也是一块不小的“市场蛋糕”,但担心P2P企业风险防控问题,加上国家此前尚未明确托管主体,此前并没有开展此方面的业务。

  “温州版”P2P

  管理措施已起草

  十部委出台《意见》后,也有业内人士猜测,在国家政策大框架下,有可能会允许地方制定本地的措施。

  温州银监分局局长赵秀乐今年5月接听市长专线时曾表示,温州将出台P2P管理措施。

  昨天,记者联系市金融办相关人士了解,金融办确实有起草《关于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管理的若干意见》,将对P2P的管理模式和职责进行具体规定,但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接下来还需市政府研究决定。

关键词:

编辑:张汉珠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