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洞头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正文
洞头网视
洞头图文
阅读排行
瓯江口新区便民服务中心投用 只用动嘴有专人跑腿
2015年03月02日 10:18:31来源:温州都市报作者: 周琳子 叶锋 姜森野
核心提示:

瓯江口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大楼。钱鹏鹤/摄

瓯江口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大楼。钱鹏鹤/摄

  温州网讯 “这十几年,我先后办过两家公司,没想到办理相关证件的速度差别那么大。”回忆起温州何昌建材有限公司的办证经历,该公司经理瞿德义颇有感触。

  今年1月4日,瓯江口新区便民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瓯江口新区30平方公里内的413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可来此办理。瞿德义是该中心行政审批代办窗口开业后的第一位“顾客”。

  关键词:政务环境

  全市各级

  建立代办机构

  截至去年底,温州市本级审批部门进驻审批中心比率达96%,事项集中度达92%以上,窗口授权度已超过90%,窗口即办率达53%。

  目前我市公共服务窗口已启动办事无休日,预约、上门、无午休服务等形式,主动延长服务时间,方便群众办事。截至去年11月底,公共服务窗口无休日共办理71851件,解决了工薪阶层“办事要请假”等问题,得到社会群众一致好评。同时,实施房地产“三证联办”(契证、房产证、土地证),一手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办理时限分别压缩为即办和2个工作日。去年6月,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开区均全部实施“三证联办”,各县(市)也已全面铺开。此外,建立代办服务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均建立了代办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

  19年前,凌晨5点坐船去市中心办证

  在19年前,瞿德义曾经营过一家服装企业,说起那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经历,他直摇头。

  灵昆岛景色虽美,但瓯江入海口的特殊位置,让它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与温州市中心唯一的交通方式只有渡轮。从灵昆岛北段码头出发,乘坐渡轮,花上至少一个小时才能到位于市区望江路的原安澜亭码头。而渡轮也不是随时有的,半小时才有一班。因此,瞿德义在去市中心办证的前一晚都要翻一翻准备带去的材料,就怕到时候少了某一样,又要来回多跑一趟。

  “我一般凌晨5点多就出发,下午得赶3点多的末班船回家。”瞿德义说,过去没有办证大厅,需要分别到一家家单位办理,“能早点出发就早点去,希望多些时间花在办证上。”

  这次办证,有了贴心服务的感觉

  2014年底,瞿德义在瓯江口新区半岛起步区租了办公场地,打算开办建材公司。不可避免,他需要再一次“办证”。

  瓯江口新区规划范围包括龙湾的灵昆、洞头的霓屿以及新增的城市围垦区,属于跨行政区域开发的地区。因此,瞿德义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本要到市区办理,而机构代码证应该到洞头办理。“我们对办证不熟悉,不清楚具体办证地点和流程。”瞿德义说,一想起要再次申请办证,他的心里就很纠结。

  正在发愁之际,瞿德义偶然发现办公室对面大楼挂出了瓯江口新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牌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走进大厅咨询。这次询问,让他成了该中心行政审批代办窗口开业后的第一位“顾客”。瞿德义说:“他们先口头交代了办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又将具体须知通过手机短信发给我,不仅态度好,办证效率也很高。”瞿德义说,整个办证过程“很贴心”。

  413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

  4个工作日,工商营业执照办好了。2月3日,瞿德义拿着工商营业执照去办理机构代码,并将材料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2月5日下午,他就从代办窗口领取了委托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有了免费代办业务,我们只用动动嘴问程序,就有代办员帮我们跑腿。”瞿德义开心地说,他将这一好消息告诉在瓯江口新区办企业的朋友,不少人已从中受益。

  此前,灵昆居民或企业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需要经过近40公里到洞头行政审批中心,或者是到10多公里外的龙湾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办事的时间和成本。而该中心投入使用后,瓯江口新区30平方公里内的413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可来此办理。这些事项中,可以直接办理的审批事项有291项,另外122项不能直接办理的审批事项,该中心还将逐步提供相关事项的综合代办服务。届时市民只需提供相关材料,由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帮忙“跑腿”办理。

  据了解,该中心大厅共设立窗口16个,已进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局、国土局等11家单位,并预留国地税、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3个服务窗口。

  现在,灵昆街道9个行政村内的2万常住人口在办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行政审批事项时,不用再跑远路了。

关键词:

编辑:张汉珠

洞头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