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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土地利用总规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01月08日 11:08:03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1月7日下午,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洞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辉,副主任褚建华、林海珊、叶明理、张孚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严卫星列席。

会议现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辉,副主任褚建华、林海珊、叶明理、张孚标出席会议。

  洞头网讯(记者 夏建伟)1月7日下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洞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辉,副主任褚建华、林海珊、叶明理、张孚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严卫星列席。

  据了解,《洞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1年批准实施,规划基期年为2006年,已执行8年。由于原来规划编制的局限性以及前几年大规模开发建设,每年都有1000亩左右指标在使用,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已经严重不足,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土地资源利用新政策的要求。

  经过近几年的不断争取和努力,我县得到了省市的大力支持,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我县作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试点县,是温州市唯一一个试点县,2012年7月我县开展了土地利用规划评估试点工作,2013年4月,省国土厅下发批复通过我县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并同意适时启动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记者了解到,按照省里关于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大纲要求,本轮调整完善需要确定基数转换年限、开展五项专题研究、明确三条红线等三方面内容。规划基数转换方面,按照《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版)》的要求,以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并衔接历年农转用、土地整治等数据,形成新的规划调整完善县级基数,依据基数转化成果,我县2012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已经达到1977.33公顷。五项专题研究则包括了开展土地利用战略研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等。

  作为本轮规划调整完善最主要和突出的内容,明确三条红线主要包括划定农田基本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划定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合理界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李德通为洞头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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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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