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大效能示范岗”和“勤廉标兵”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温委办传〔2014〕64号)要求,现将我县拟推荐的“勤廉标兵”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任何个人或组织认为推荐对象有情况需举报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纪委(监察局)反映。
举报电话:12388;
官方认证微信举报平台:洞头纪委举报平台(dtjw_jbpt)。
中共洞头县纪委
洞头县监察局
2014年11月5日
关键词:
编辑:丁静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洞头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洞头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洞头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577-634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