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
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大门质监所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从事过行政执法工作者优先。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满3年(时间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
3、被选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
5、具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
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
三、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者可下载《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单位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1寸正照1张于8月25日—8月29日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人:陈礼梃,联系电话:63482727、13575419902)。
(二)综合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择优确定拟选对象。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说明。如报名人员考察后不符合选调要求,由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选调。
洞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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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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