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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月落垟散发不明气体续 气体成分来源仍未查明
2014年06月11日 12:43:44来源:温州网 作者 潘涌燚
核心提示:

6月9日,出现刺激性气体的三个垃圾桶已被搬离

  温州网6月10日讯 (记者 潘涌燚) 日前,瓯海区梧田街道月落垟东路153号附近出现一种神秘气体。周围住户普遍反映,该气体具有强烈刺激性,路过该处,人会感觉眼睛发酸,不停流眼泪。

  9日上午,记者抵达现场后发现,出现刺激性气体的三个垃圾桶已被瓯海区相关部门搬离。站在该处,已经闻不到刺激性气味。尽管距离出现神秘性气味已过去一天,周边商店正逐渐恢复平静,但附近不少居民心中仍心有余悸。

  据附近住户王先生介绍,这股刺鼻的气味是从前天晚上的10点到11点开始出现。“当时就是刺眼,周围不少人的眼睛都睁不开,十分难受。感觉就像什么化学物品泄漏了一样,担心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

  瓯海区环保局宣教中心一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8日上午7时,瓯海区环保局值班人员接群众投诉后,环保局值班人员和梧田环保所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随后,消防、公安部门,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监测站,梧田街道和月乐垟社区相关负责人相继到场。

  该负责人介绍,当天市环境监测站现场采集二个空气样品,进行分析。经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排除了有毒有机物的可能,目前已经确定该气体没有毒性。但尚未确定气体的具体成份和来源。此外,经过医生检查和治疗后,出现晕厥症状的环卫工人已无大碍。

  该负责人强调,当地环保部门将根据市环境监测出具的结果进一步分析处置。“接下来,我们环保部门将对封存的垃圾桶残留物进行检测,以确定刺激气体成份。同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追根溯源,对倾倒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目前,当地警方也已经着手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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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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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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