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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员工公告
2014年05月28日 10:39:26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

  因工作需要,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员工2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责任心强,工作热情,能吃苦耐劳;

  5、协辅警岗需无纹身,无残疾,口齿流利;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用工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用工

单位

岗位

招聘

计划

性别

学历

专业

年龄(以下)

户籍

其他

洞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交警协辅警

21

高中以上(含中等职业教育)

 

不限

35

温州或常住温州

1.退伍军人、身高、学历可适当放宽

2.身高168cm以上,体重55KG以上

3.矫正视力4.8以上(包含4.8)

交警协辅警

2

不限

35

灵昆或洞头

1.1名为灵昆户籍,需有厨师工作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

2.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45KG以上

3.矫正视力4.8以上(包含4.8)。

交警协辅警

1

财会

35

洞头

1.退伍军人、身高、学历可适当放宽

2.身高168cm以上,体重55KG以上

3.矫正视力4.8以上(包含4.8)

洞头县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

城管中队协管员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

洞头

有C1驾驶证

洞头县元觉街道办事处

消防协管员

1

高中以上

 

30

洞头

A2驾照,10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

土地协管员

1

大专以上

不限

30-35

洞头

5年以上工作经验,

洞头县渔政执法大队

渔政船驾驶员

1

大专以上

航海

30

洞头

  1. 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2. 视力裸视4.8以上(含)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6月5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5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大厅(洞头县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招聘表》(可登陆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下载),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届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6月下旬,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由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考核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由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派遣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县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派遣手续的,不再递补。

  八、同分处理办法

  入围人员总分最后一名同分的,以用工单位研究决定为准。

  九、工资待遇

  在洞头工作的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洞委办〔2013〕59号文件执行,在灵昆工作的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灵昆街道当地协警工资水平执行。

  十、本《公告》由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会同用工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研究解决。  

  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关键词:

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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