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晓苏)5月20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召开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上,我县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县)称号。据悉,温州市仅洞头和泰顺2个县获此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蓝色国土,绿色发展”,以“生态立县”为目标,结合海岛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海岛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在规划建设方面,我县立足海岛实际,注重因岛制宜、分岛定位、一岛一用、分类开发,加强海岛保护开发管理。目前,已先后完成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等各类生态规划,积极实践科学用海、生态用海,实施退居还景。同时,强化节能降耗、污染减排、行业整治,在节能减排中推动生产发展方式低碳化。
以环境改善优化海岛生态人居环境。近年来,我县通过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推进农村改厕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硬件提升推动环保基础配套现代化。同时,我县还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以打造美丽海岛水乡、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宜居渔村等载体,推动海岛环境宜居化。目前,全县6个街道乡镇已创成5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街道,生态村覆盖率达到89.3%,创成省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绿色社区3个。
此外,我县还注重文化引领,推动生态文明特色化发展。坚持挖掘本土特色,推动生态文化与民俗文化、海洋文化、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化承载平台。同时,充分挖掘原生态海洋文化资源,设立海洋科普展示中心,推广海洋科普知识,开展海洋文化交流,坚持传承与发扬并重,推动海岛生态文化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生态文明素养。
1995年,环保部门启动实施生态建设示范区。2000年以来,环保部门以生态省、市、县等6个层级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国有16个省份正在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县、市、区在开展生态市、县建设。2013年6月,中央批准将“生态建设示范区”正式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据悉,我县于2012年11月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2012年12月获批国家级海洋公园,2013年2月获批国家级海洋文明示范区,2013年10月入选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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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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