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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鹤戴育仁涉非法吸存、集资诈骗案开庭 拒不认罪
2014年05月15日 08:31:42来源:温州网综合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走过数百年的温州本土药企海鹤药业,历经沧桑后再次被提起。在叶可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后,“海鹤”的再一任“掌舵人”戴育仁又站在了法庭上。

  昨天,戴育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戴对指控的两项罪名均不认罪,辩护律师也对他作无罪辩护。法院未作当庭宣判。

  1

  否定指控

  “起诉书完全不正确”

  昨天上午9时30分,戴育仁身穿蓝色囚服马甲,戴着手铐、脚镣,被法警押上法庭。

  稀疏的头发“三七”分明,上庭前似乎梳理过,戴育仁看起来精神尚可。早上2个半小时的庭审中,他一直站着面对庭审。

  中午休庭1个半小时后,下午1时30分继续开庭,不到半小时,他请求法官“是否可以坐下来?”法官允许。坐下后,他不停擦拭额头冒出的汗珠。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戴育仁说:“起诉书完全不正确”。

  就指控中的一笔笔集资款,他不是说“这钱没这么多”、“这钱我都还掉了”,就是“我没向这个人借钱”、“这个人我不认识”,甚至还称有些集资款根本是“无中生有”,是对方“诬告”。

  对于部分承认的款项,戴育仁说,他借钱是用于企业资金周转,当时银行收贷,资金紧张,只好转向民间借贷。他表示,所借来的钱都用在企业投资上,他的行为不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不是集资诈骗。

  他也否认了自己的行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2

  被指控罪名

  非法吸存、集资诈骗

  起诉书显示,经公诉机关查明,戴育仁涉嫌非法吸存和集资诈骗两部分事实。

  非法吸存:

  2007年至2010年4月,戴育仁以投资企业、资金周转等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上的不特定人员10多人非法集资,总金额4.7亿多元。

  据所列金额,其中最少的350万元,最多的近1.6亿元。案发前,戴育仁通过银行转账,或以房产、车辆抵债等方式支付利息及部分本金,共计5亿多元。

  集资诈骗:

  2010年2月,戴育仁大量集资后无法支付本息,后由张福林代为偿还集资款2亿元,并由张接管有着巨额债务的海鹤药业、兴瓯医药。

  同年4月,张福林退出海鹤药业、兴瓯医药,经双方核算,戴育仁欠张福林9026万多元。在此期间,戴育仁又以5亿元的虚高价格,将海鹤药业和兴瓯医药转让给叶可为、张君平。之后,叶可为、张君平替戴育仁偿还了海鹤药业、兴瓯医药的贷款和戴育仁的个人借款。

  此外,戴育仁与叶可为、张君平还因投资重庆神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纠纷。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10月9日,戴育仁与张君平分别签订了应向张君平还款4796万余元和500万元的协议书;2011年10月,戴育仁与叶可为签订了应向叶可为还款5.2亿余元的协议书。

  戴育仁将海鹤药业、兴瓯医药转让后,隐瞒资不抵债的资金状况,继续向他人非法集资6470万元。案发前,他仅归还9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戴育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又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隐瞒资金的真实状况,继续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3

  面对讯问

  反复强调“不是集资”

  庭审中,公诉人、法官就此案中的一些细节对戴育仁进行了讯问。

  问:为什么要集资?

  答:不是集资,是借钱周转,为企业还贷(指银行贷款),投资金额稍微大了一点。

  问:钱都从哪里来,向谁集资的?

  答:不是集资。是向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借的。

  问:还有其他来源吗?

  答:没有。

  问:收购海鹤、兴瓯,花了多少钱?

  答:4个多亿。

  问:这钱哪来的?

  答:我以前做实业这么多年赚的。

  问:从别人那里拿来的钱要支付的利息是多少?

  答:4分至6分为主,2分、3分也有,有些也要8分。做生意借钱,资金周转是很正常的。

  问:这些集资款都有付利息吗,有没有停付利息?

  答:不是集资。2008年底至2009年初就停付利息。

  问:为什么将海鹤、兴瓯由张福林接管?

  答:海鹤、兴瓯一个股东(占30%股份)欠张福林2亿元,我又欠这个股东钱,就这样让张福林进来了。

  问:叶可为、张君平怎么进入海鹤、兴瓯的?

  答:他们收购我们的股权,也包括张福林的股权。

  问:他们收购时,公司的债务怎么处理?

  答:张福林、我、叶可为,我们3人约定了,债务都一起转过去。

  问:怎么约定的,有书面约定吗?

  答:没有,是口头。

  问:口头约定,那如果其他两个人否认的话,怎么办?

  答:那也没办法。

  问:你现在名下有什么资产?

  答:有。站前东小区有一幢房产,价值1亿多元。还有住宅、车辆,还有神龙集团30%股权和一家酒店的30%股权,都在我弟弟名下,但都是我的。另外,在重庆还有一处办公楼和40多个车库等。

  4

  评叶可为:是朋友、大哥

  他出事也就是我出事

  我救他命才签下的协议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集资诈骗事实中,戴育仁欠张福林9026万元,签下欠张君平4796万多元和500万元的协议书,签下欠叶可为5.2亿多元的协议书。

  提起欠叶可为5.2亿多元的协议书时,戴育仁突然情绪激动,掩面而泣。

  “我签下这笔5.2亿多元欠款协议是不得已的。”情绪稍微平复后,戴育仁介绍了当时的情况。他说,2011年9月,他在外地,张君平给他打电话,说“阿戴(戴育仁),你快回来,老大(指叶可为)这里出事了,资金链断了……”

  “就这样我回来了,发现兴瓯医药公司里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七八十名债权人围着叶可为。”戴育仁说,当时叶可为跟他说:“阿戴,你不救大哥的话,我马上从楼上跳下去……”

  “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欠款协议上签了字。没办法,他是多年的好朋友,也是兄弟、大哥,他出事也就是我出事,我救他命才签下的协议。”戴育仁称,他是在叶的哀求和胁迫下,才有了这笔高达5.2亿多元的欠款。有了这笔欠款,让叶可为的债权人知道叶有钱还,为叶解围,暂时缓解了叶的压力。

  所以,戴育仁不承认实际上有叶可为这笔欠款。“(到底)有没有这笔欠款,是现金给我,还是打款给我,有没有打款凭证,都可以查,要有证据拿出来。”他在法庭上这么说。

  在叶可为案庭审中,当时叶可为这样“评说”戴育仁:“戴育仁是天底下最大的骗子,我相信了他的花言巧语。”叶可为说,自己是一心想要做实业。从张福林、戴育仁手中接过海鹤的“接力棒”时,他还帮戴育仁背了上亿元债务。

  至于张君平的两笔欠款,戴育仁也称,他是帮张君平应付债权人,才迫不得已签下欠款协议,其实并没有欠张君平钱。而对于张福林的欠款,戴则说:“收据有,但事实不准确,我没跟张福林有金钱往来”。

  对于戴自称签下子虚乌有的欠款协议,公诉人问戴:“你作为见过大风大浪的生意人,签下这么大额的欠款协议,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难道不知道吗?”戴则回答:“这是共同合作,是双赢。”

  5

  律师作无罪辩护:

  只是民间借贷纠纷

  昨天的庭审中,有两名律师为戴育仁辩护,两人都作无罪辩护,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都不成立。

  律师认为,在涉嫌非法吸存方面,戴育仁借款是为了归还银行贷款、收购企业,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等,并未用于放贷赚取利差。而且,他也没有在社会上公开宣传和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律师认为,戴育仁的借钱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行为,符合合同法。至于造成债权人的损失,只是戴育仁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并不能说明他犯罪,他和债权人之间只是民间借贷纠纷关系。

  在涉嫌集资诈骗方面,律师则称,公诉机关并没有证据证明戴育仁将海鹤、兴瓯转让给叶可为、张君平的5亿元是“虚高价格”,“虚高”不能被认定。另外,戴育仁将海鹤药业、兴瓯医药转让后继续向他人非法集资,是在“隐瞒资不抵债的资金状况下”进行,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戴当时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至于和叶可为等人的欠款协议,公诉方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之间有这方面实际资金往来的证据,“民事纠纷都要查明这方面的事实,更何况刑事案,更要查明”,律师认为,戴涉嫌的集资诈骗罪也不应该被认定。

  人物名片

  曾自称“永嘉首富”

  戴育仁,45岁,初中文化,永嘉人。

  戴育仁年轻时学过裁缝,曾在东北和内蒙古等地做服装生意。2006年前后,他回到温州。2007年,收购海鹤药业、兴瓯医药两家药企,任海鹤药业董事长。

  他是如何发家的?戴育仁说,他20多岁开始外出赚钱,一直以来做实业,涉及服装、商场、药业、房地产等领域。不过,坊间有多个版本。有人说戴育仁用并不光彩的手段,把在外地非法所得的几百万元带回温州,大肆购买写字楼和商品房。

  有债权人说,戴育仁声称名下有几十套房产、数家公司,从事煤炭、房地产等生意。平时,戴育仁出手阔绰,一顿饭能吃掉几万元,座驾是价值几百万元的豪车,还到处自称“永嘉首富”。还有人说,戴育仁长相斯文,说话慢条斯理。即使债权人恶言相向,他看上去也不着急。

关键词:

编辑:张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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