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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出台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2014年04月23日 11:23:42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如果把食品安全当儿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进入“黑名单”了。日前,记者从县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县出台了《洞头县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

  洞头网讯(记者 林晓苏 通讯员 叶森)如果把食品安全当儿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进入“黑名单”了。日前,记者从县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县出台了《洞头县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

  据悉,该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并取得合法证照的企业(单位)。根据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原料生产食品,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未按有关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13种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郏晓华介绍,出台《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是我县食品安全百日严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一个重要举措,该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意识,规范企业自律行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悉,在管理期限内,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我县除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规定“黑名单”企业不得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或重大活动服务接待对象,且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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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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