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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将成为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未来新星”
2013年12月18日 13:02:06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县发改局了解到,《关于加快浙江洞头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制定出台,这标志着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和试验区建设步入全面建设的新阶段。

  洞头网讯(见习记者 郑芯芯 通讯员 夏苏颖)近日,记者从县发改局了解到,《关于加快浙江洞头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制定出台,这标志着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和试验区建设步入全面建设的新阶段。

  根据《意见》要求,我县将围绕“全面加快浙江洞头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建设,努力打造温州海洋经济发展增长极”的目标,深入推进洞头县与瓯江口新区的一体化建设,加快海岛开发开放,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促进海洋资源科学利用,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积极探索海岛开发与保护新模式,努力建成浙江省海岛综合开发利用先行区、海岛生态保护示范区、滨海旅游试验区和对台经贸合作区,打造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南翼的海岛新城。

  同时,《意见》还明确了推进海岛重大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海洋特色产业、深化对外经贸合作、鼓励温州民营经济参与、强化科学用地保障、强化科学用海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加大金融支持、支持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合理安排环境容量指标、创新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十三项今后试验区建设的重点工作。

  力争到2015年,试验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8亿元,其中海洋生产总值40亿元,年均递增14%以上。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8%以上。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岛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到2020年,试验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突破140亿元,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年均递增16.7%;港口吞吐量达到2000万吨,滨海旅游总收入突破50亿元,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左右。基本建成浙江省海岛综合开发利用先行区、海岛生态保护示范区、滨海旅游试验区和对台经贸合作区,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南翼的海岛新城,温州海洋经济增长极效应更加显现。

  “《意见》是洞头打造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南翼的海岛新城的指导性文件,它的出台对我县建设浙江省海岛综合开发利用先行区、海岛生态保护示范区、滨海旅游试验区和对台经贸合作区都具有重大意义。”县发改局海经办副科长林高鹤告诉记者,除了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意见》还将每项工作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并落实到相关的职能部门,同时还成立了县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建设工作,并下设办公室,有力推进和保障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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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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