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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淘汰“黄标车”最高补助1.96万
2013年11月27日 09:44:51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日前,县政府出台了《洞头县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高污染机动车(即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该项政策也是近期市区和我县建成区部分路段实施黄标车限行的一项配套政策,以加快推进我县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洞头网讯(见习记者 郑芯芯)日前,县政府出台了《洞头县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高污染机动车(即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该项政策也是近期市区和我县建成区部分路段实施黄标车限行的一项配套政策,以加快推进我县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根据方案规定,此次补助的对象是车辆登记上牌地为洞头县,同时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的黄标车,补助办理时间为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具体补助标准根据车辆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最高补助金额可以达到1.96万元。

  所谓的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我国国Ⅰ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其污染物排放量远远大于符合排放标准的绿标车。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根据调查及测算,截至2012年底我县尚未淘汰的黄标车数量为457辆,占全县机动车保有量的5%左右,但其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却占全县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左右。

  如需申请补助的市民,可前往县环保局管理科(联系电话:63488355)或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联系电话:59390020)询问办理。

  为减少我县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气污染,我县将于近日对黄标车及无标车进行限行。我县建成区黄标车限行区域为昌盛街和中心街接口、昌盛街和城西路接口(不含昌盛街)以东,人民路(双朴派出所起)以东,东屏隧道(含)以南,连城大道和望海路叉口以南,原县长运公司(含)以西,岭背路(含)以北。黄标车或无标车在限行时间内进入限行区域的将罚100元扣3分。

  据悉,目前我县已申领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数量并不多,记者提醒:未领取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市民可尽早前往县环保局申领,领取时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申领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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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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