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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首次获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
2013年02月07日 09:01:16来源:
核心提示:2月1日,在浙江省教育系统工作会议上,洞头县教育局被评为2012年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这是洞头在该项目评选上首次获得省级荣誉,也是今年温州市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洞头网讯(记者 林晓苏 通讯员 戴婉贞)2月1日,在浙江省教育系统工作会议上,洞头县教育局被评为2012年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这是洞头在该项目评选上首次获得省级荣誉,也是今年温州市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据悉,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包括“校园安全建设”、“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教师队伍建设”、“和谐稳定”、“教育教学改革”、“教育争先创新工作”等五大类39个项目,旨在缩小区域内部城乡教育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我县教育局已连续7年获得市级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称号,此次共有90个县(市、区)参加省级联评,其中15个县(市、区)教育局获此荣誉称号,温州仅洞头一家。

  2012年,县教育局加快教育改革步伐,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该局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成立教育幼儿园教育集团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推进全县教学资源均衡。同时,该局还进一步加快学校基础建设及校园安全建设,开展中小学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校园安全保卫工程等,先后投资5127万元,完成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化”建设。由于工作出色,2012年我县还被列为温州市首批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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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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